各直属基层党组织:
现将《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转发<市纪委、市监察局关于2010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方案>的通知》(深办[2010]23号)转发给你们。
请你们按照通知的要求,结合自身实际情况,以及党组织所在企业(行业、协会)文化建设和所组织的各类活动,开展形式多样的特色活动,调动党员群众参与廉洁文化建设的积极性,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文化氛围,并充分利用内部电脑网络、刊物和视频、短信等多种形式,对党员进行党的纪律教育。
活动结束后,请将所开展的活动情况报告纪工委(联系人:李锐,联系电话:82116382,传真:25583326,电子邮箱:
szslxgw@163.com)。
市委两新组织纪工委
2010年7月28日